关于评选2027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暨 “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文:学工办图:学工办时间:2026-10-30 17:14浏览:字体: 大 中 小

外国语学院2027届毕业生: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新时代大学生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名额分配(四川省优秀毕业生包含在成都大学优秀毕业中)

四川省优秀毕业生5人、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25人

四、评选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院系、学校逐级审核、评选。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审核本人相关申报材料和事迹,向学院报送拟推荐人选。

2.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广泛征求意见,经集体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学校报送拟推荐人选。

3.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对班级、学院的推荐程序予以全面把关,对推荐人选的评选条件及事迹材料进行复核,经集体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学校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完成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并向四川省教育厅报送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应成立评优相关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面落实推荐评选工作主体责任。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高质量做好省优、校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

(二)严格标准程序。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名额内评选省优、校优毕业生,宁缺勿滥。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规范材料填写与报送工作。

请各班级及时、规范报送《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6)、《成都大学××学院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7)、《成都大学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8)。各班收齐推荐名单、推荐表后请在2026年11月6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外国语学院学工办二教2103贾老师处,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469574707@qq.com,打包文件以及邮件名请命名为“XX专业X班+省优校优相关资料”。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荣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对校优、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将撤销其校优毕业生荣誉并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荣誉。


  2027届省优校优文件.zip

成都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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