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进一步规范并提升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8〕16号)、《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成大发〔2021〕1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院202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工作小组
在学校研究生处的领导下,成立由学院领导、学科办、科研秘书等组成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202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
组长:白杨、许庆荣
副组长:杨茜、姚连兵
成员:张攀、杨蓓、蒋迪尼
二、审核对象
凡计划2025年招生的本院全体硕士研究生导师(含校外导师),均需提出招生资格申请,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招生。
三、审核基本条件
(一)年龄要求
原则上,在每年8月31日前,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即能够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方可申请本次导师招生资格。
(二)岗位条件
1.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行为。
2.符合《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8〕16号)中第二章导师基本素质与第三章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基本要求。
3.对存在《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8〕16号)中第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将视情节取消本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4.申请者招生当年有主持的在研课题(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有独立的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或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起至今)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等),或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四、审核过程
(一)导师申请
申请人向招生学科专业所在学院提交《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所填报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应以科技处、社科处登记在案的成果为准。
(二)学院审核
学院严格按照学院本实施细则对导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的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学院党政办公室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审核合格名单交由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三)告知导师
经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学院及时将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备案结果告知导师,充分展示研究生导师的风采与教学科研实力,畅通考生了解研究生导师的信息查询渠道。
外国语学院
2025年0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