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办学点):
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关系到每一个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办学点)应切实做好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确保2013届毕业生顺利毕业、离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有关2013届毕业生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的有关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办学点)遵照执行。各学院(办学点)党政领导务必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缜密安排、统一协调、认真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既要注重体现学校对毕业生的关爱,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又要维护学校良好的声誉,严把出口质量关,确保本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颁证工作的圆满完成。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方案
(暂定)
工作时间 |
工作程序 |
工作要求 |
责任人 |
备注 |
2月24日前 |
成绩录入 |
非毕业学期的成绩全部录入完毕。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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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3月11日 |
毕业资格预审 |
学分制:根据教务处机审结果生成“成都大学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表(预审)”,经学生签字确认后交教务处。 |
各学院(办学点)、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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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制:学院(办学点)制作“成都大学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表(预审)”,经学生签字确认后交教务处。 |
3月12日-5月11日 |
重修及补修 |
各学院根据重修工作安排组织重修、补修工作,所有毕业班学生的重修、补修课程教学、考核及在5月11日之前完成。 |
各学院(办学点) |
对学年制毕业生安排补考。 |
4月中旬 |
毕业生注册审核 |
对2013届毕业生进行预注册审核。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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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
专科毕业班成绩录入结束 |
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全部完成;所有成绩登录完毕。 |
各学院(办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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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12日 |
专科毕业资格校验、审查 |
教务处通过教务系统对学生毕业资格进行终审后,各学院(办学点)打印“成都大学2013届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终审)”,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有关工作人员签字、学院盖章后,交教务处; 学生签字确认审核结论后,各学院打印“成都大学学生学籍学分成绩登记表”。 |
各学院(办学点) 教务处 |
“成绩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由班主任按照档案馆统一部署归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学院(办学点)于次年3月归入学校档案馆。 |
6月13日 |
专科毕业证制证 |
由教务处完成毕(结)业证书的制证工作。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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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
本科毕业班成绩录入结束 |
各学院于6月14日前完成 毕业答辩、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 |
各学院(办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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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17日 |
本科毕业资格校验、审查 |
教务处通过教务系统对学生毕业资格进行终审后,各学院(办学点)打印“成都大学2013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终审)”,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有关工作人员签字、学院盖章后,交教务处; 学生签字确认审核结论后,学院打印“成都大学学生学籍学分成绩登记表”。 |
各学院(办学点) 教务处 |
“成绩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由班主任归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学院(办学点)于次年3月归入校档案馆。 |
6月18日 |
本科毕业证制证 |
由教务处完成毕(结)业证书的制证工作。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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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
注册 |
对2013届毕业生进行注册。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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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
颁证 |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对结业的学生颁发结业证书。 |
教务处 各学院(办学点) |
教务处将证书发到各学院(办学点),由各学院(办学点)按学校规定颁发证书。 |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