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党委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创先争优”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05-08 11:02浏览:字体:

                学院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2013—2015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成大委发[2015]10号)精神,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学校拟于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经外国语学院党委第3次党委中心组(扩大)会研究决定在学院开展2013—2015年“创先争优”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表彰项目、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
   今年校级表彰项目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1.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能出色完成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员工反映好。评选名额总数为9个。每个分党委可申报基层党委(总支)、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各1名。
   2.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执行党组织决定,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评选总数为50个。外国语学院推荐名额为正式党员2个(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各1名)。
   3.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学院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 在具备优秀党员评选条件基础上,还要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强烈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党建工作成效明显并从事党务工作时间两年及以上。评选名额总数为12个。
 二、评选工作安排
  
各党支部于5月12日下午3:00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并向学院党委上报本支部范围内评选出的优秀党员(教职工党员每个支部推荐2名,学生党支部推荐6名)和党务工作者每个支部推荐各1名,并确定是否申报先进教职工或学生党支部,院党委在5月12日下午4:00召开党委工作会议,在各支部初步评选的基础上,评选确定出推选名额,经院内公示向学校党委推荐。
三、学院级表彰的2013-2015“创先争优”
  学院党委在各个支部评选的基础上,评选确定出校级表彰推荐名单之后,再评选和确定院级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进行院级表彰。 

  四、评选工作要求

党内评选表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请各支部及每位党员一定要认真对待,严格把关把评选过程作为树典型、学榜样的过程,引领并激励广大党员献身党的事业、推动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类材料使用学校统一表格与5月13日上报学院党委,

  联系人: 党委组织委员周红老师  电话:84616303    邮箱:956313627@qq.com

中共成都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附件: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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