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有哪些如实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 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全日制工的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工的劳动合同可以用口头形式。
3.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4.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1)试用期适用条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试用期的报酬。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 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承担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下列两种情形外,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人员订立竞业禁止条款,可以约定违反竞业禁止合同的违约金。
(2)对于参加用人单位出资组织的专项技术培训的劳动者,可以约定违反服务期条款的违约金。
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