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步骤:
一、协议书签订生效后,一般不允许违约,因特殊情况其中一方提出违约的,须经另一方同意后才能办理解约手续。
毕业生解约按以下程序办理:
1、毕业生和签约单位取得联系,征得签约单位的同意,由签约单位出具同意解除协议书面函件。
2、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院就业领导小组的成员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
3、毕业生将解约函、个人申请、已签订的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交校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在就业信息网上作诚信公告两周,两周后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补发新的协议书。解约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毕业生提出解约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的,毕业生必须按协议履约
二、毕业生遗失协议书,先登报挂失,再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遗失原因及过程,经学院就业领导小组的成员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备案。从备案之日起,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在就业信息网上公告一个月,无异议后补发协议书。由于遗失协议书造成的违约责任,由遗失者承担。
注意事项:学生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请慎重考虑,诚信就业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王老师028-84616550
补办地点:成都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成都大学一食堂二楼左侧)
成都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