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副主任职责:
在分管副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就业指导办公室工作
1、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规范,协调、指导各岗位工作;
2、负责加强与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联系,开拓毕业生就业基地和就业市场;
3、负责草拟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实施办法(细则)及意见、总结;
4、负责全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咨询解释工作;
5、负责“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网”的规划与建设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性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
7、负责组织、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研工作;建立毕业生信息追踪档案并负责向各学院反馈。
8、负责学校就业指导的规划、建设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就业管理岗(一)职责:
1、负责全校就业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与发布;
2、负责接待用人单位,策划、组织、安排校内各类小型就业招聘活动;
3、参与进行就业实践基地的建设,就业市场开拓及调研、预测;
4、负责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的审核统计、通报,编发《就业工作简报》;
5、负责全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6、参与毕业生派遣计划审核;
7、负责组织编写就业指导手册、《专业介绍》和有关宣传材料;
8、参与就业指导教育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管理岗(二)职责:
1、负责全校毕业生生源的审核、上报与发布;
2、负责全校毕业生《推荐表》与《就业协议书》的审核与发放;
3、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鉴发、整理与保管;
4、负责《推荐表》与《就业协议书》的遗失公告与更换补办;
5、负责接待毕业生信访,处理毕业生后续派遣及遗留问题;
6、负责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方案,组织就业派遣;
7、负责“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网”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8、参与就业指导教育;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