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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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是外国语学院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间安排,公示期为2016年8月30日至9月3日。各位师生如有异议,请在2016年9月3日前将意见反馈到学工办2103龙老师处。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946856823@qq.com.或者致电外国语学院学工办84616303.
外国语学院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间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