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学工办时间:2017-10-27 16:27浏览:字体:

各班级:

为表彰和奖励在精神文明、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发明、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201420152016级学生

二、评选依据

参见《外国语学院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三、请参评同学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外国语学院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所有材料都要上交复印件或证明等(需签字盖章)。奖状颁发时间需在20169月至20178月之间。

四、各班级需成立单项奖学金评议小组和监督小组,班主任为组长。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个申请者认真评议,做到公平、公正。

五、班级评议后,需将推荐名单向全班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单项奖学金名额划分原则

1、精神文明奖学金原则上不超过参评范围学生的1.5%

2、社会实践奖学金不超过参评范围学生的2%

3、文体艺术奖学金不超过参评范围学生的2%

4、自强成才奖学金原则上不超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1%

5、创新创业奖学金不超过参评范围学生的1.5%

七、特别注意:

1.班级评议时,单项奖学金各奖项没有名额限制,但需掌握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

2.单项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也不能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特、一、二、三等奖学金同时获得。

3.申请同学上学年内必修课程(除全校公选课外的课程)全部及格,且未受到违纪处分。

4.请申请同学填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时一定使用黑色签字笔,注意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表格中的所有内容必须认真填写完整。

5.申请表中“班级意见”处,请班主任填写“同意推荐”并签名。

八、请各班长根据班上评审情况认真填写单项奖学金汇总表(电子文档样表见附件2),请于11117:00前将汇总表(纸质版需班主任老师签字)和所有材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及附属材料)一并交于2103办公室老师处。汇总表(电子档)发至邮箱739363597@qq.com

注意: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模板填写。各位班长一定将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且邮件主题以****班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命名,统计表同样以“****班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命名发送。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7.10.27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6—2017学年度学校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外国语学院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