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第二学期网络教学平台建设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2-04-05 09:41浏览:字体: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网络教学平台相关数据已进行第一次更新,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成都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办法》,明确网络教学平台建设要求,按时完成本学期网络课程建设。如果在网络平台中本学期的课程与任课教师所任课程不符合,请在3月30日前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113办公室)联系,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需要在网络教学平台中建设的课程信息包括:

(1)各课程的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师信息三个栏目必须完成且向所有用户开放;

(2)教材选用、教学日历、授课教案、讲义课件、参考资料五个栏目至少应完成比实际教学进度提前两周的建设任务,且最迟必须在第14周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以上四个栏目必须保持向本门课程的选课学生开放;

(3)作业讲解辅导答疑两个栏目应根据教学进度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体现师生互动。鼓励教师充分利用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及时与学生互动交流、辅导答疑,有效促进教学。以上两个栏目必须保持向本门课程的选课学生开放。

 

各种上网的资料应按照学校要求的统一格式进行发布,课程介绍、教学日历模板见附件1,教学大纲内容及格式见附件2,网络平台课程授课教案模板见附件3。

 

2、成都大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的使用:

(1)综合平台的使用可参照成都大学网络教学平台“教师简明使用手册”见附件4;

(2)具体使用方法还可参见平台上帮助文件。

 

3、检查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2012年5月14日-20日,由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领导负责牵头,对课程归属于本单位的课程开展教师信息、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材选用、教学日历、授课教案、讲义课件、参考资料、作业讲解和辅导答疑共十个栏目的自查工作。

(2)学校检查:2012年5月20日起,对各门课程栏目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4、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网络课程的建设工作,加大对兼职行政人员和外聘人员网络课程建设的监管力度。网络课程建设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年度教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