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教研室):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以保证本学期重修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1. 重修教学方式。
本学期重修教学采用插班教学和单开班教学(单独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请各课程归属各学院(中心、教研室)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需要,合理安排重修教学方式。需要进行单开班教学(单独辅导)的课程,请各学院(中心、教研室)教务办公室于3月18日24:00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中生成教学班并做好详细教学安排,以供学生选课。重修单开班教学可以从第6周开始,必须在第12周结束。
注意:在制定单开班重修教学任务时,应区分不同年级、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性质差异,明确选课对象。
2. 学生选课。
a) 时间:单开班教学(单独辅导):3月19日-3月21日
插班教学:3月20日-3月21日
b) 注意事项:重修选课请登录正方教学管理信息中心WEB端。所有公共课均采用单开班教学的方式进行重修。请同学们选课时特别注意,选择与本人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代码一致的课程进行重修。
3. 交费注册
a) 打单:3月19日9:00-3月21日工作时间内,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打印交费单;
b) 交费:3月21日前,学生按照交费单上注明的金额,将重修学分学费存到交存学费的中国银行卡上,3月22日由银行代扣(发票由学院统一领回返给学生),扣款不成功或无交存学费银行卡的学生请于3月26日(第六周周一)16:00以前到计划财务处交费。
c) 注册:3月27日至3月30日,单独交费的学生请持交费发票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注册;扣款成功的学生由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根据学校计财处反馈的交费信息统一进行重修课程注册。未按时完成存款交费的课程不予进行教学安排,不认可考核成绩。
4. 请各学院(中心、教研室)精心组织,规范实施,确保本学期重修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