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2012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2-04-10 09:35浏览:字体:
 

各学院、办学点: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12]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升本”的原则、对象、专业范围、比例

(一)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学生自愿,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二)对象: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含办学点)在籍的国家计划内的2012届普通专科毕业生(不包含五年一贯制学生)。

(三)专业范围:凡是在成都大学有相应年级、相近或相同学科大类(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同一“二级类”)本科专业的相应专科专业。

(四)选拔比例:

我校2012年“专升本”计划不超过应届专科毕业生人数的5%。

二、推荐“专升本”的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三、推荐办法

各学院、办学点按各专科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60%择优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人选。各学院、办学点推荐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办学点具体推荐实施办法。

四、推荐程序

各学院、办学点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推荐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全面负责本学院、办学点的推荐工作:

(一)符合基本条件并自愿“专升本”的学生,应于2012年4月13日前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年“专升本”学生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办学点审核。

(二)各学院、办学点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专升本”的学生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4月18日至4月20日。公示期满,由学院、办学点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附件2),于4月23日中午12:00以前交教务处教务运行科备案。

(三)各学院、办学点于4月23日中午12:00以前通过《专升本信息采集程序》(../zsb2012/login.asp)采集推荐学生信息,并打印《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年优秀专科学生推荐进入本科学习统计表》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五、选拔考试及录取

(一)选拔考试

所有通过学院、办学点审核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成都大学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科目及内容和要求:

2012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科目为3门课程,其中基础课2门: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门。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附件3)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成都大学“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

2.4月26日下午5:30以前,由各学院、办学点收齐参加“专升本”考试同学的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5月22日各学院、办学点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领取准考证。

3.“专升本”选拔考试安排如下:

 大学英语:     5月26日上午9:00-11:00

计算机基础:   5月26日下午13:00-14:30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5月26日下午15:30-17:30

4 .5月30-31日,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05室)领取本人考试成绩单。

(二)录取

1.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后,学校依据“专升本”的各本科专业录取计划的1:1.5划定调档分数线,并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及升入专业,报请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组长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并于6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批准录取。

2.省教育厅批准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升本”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专升本”入学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一)获准“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院报到,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并办理户籍关系、学生证、图书证等相关手续。

(二)对本次已确定“专升本”的学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三)“专升本”的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按学分制进行管理,毕业资格的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2012年9月15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一)我校“专升本”选拔工作,在“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专升本”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周激流

副组长:唐毅谦

成员:徐红  苟小军  陈琳  胡屹

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苟小军

副主任:胡屹

成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二)各学院、办学点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并按本通知精神,制定今年的“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报“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4月13日中午12:00之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各学院、办学点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纪律,推荐名单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保证“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申请表格下载地址:http://jw.cdu.edu.cn/bbs/showBBS.aspx?id=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