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03-25 10:26浏览:字体:
 

各学院: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成教资[2013]02号)要求,现将我校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报名资格:

2013年应届毕业生。

2.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1)网上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贴好照片。

特别注意:此处粘贴的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3)学院打印A4幅面成绩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学院鲜章);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注意: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单位和体检时间请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初级中学及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单位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交学院验证;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学院党总支出具并盖鲜章);

(7)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特别注意: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

(8)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教学岗位上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

(9)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成绩表上应包含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另:非师范专业每人收取208元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学院代收后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

3. 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4月1日至4月1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注意: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成都市教育局,初级中学及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龙泉驿区教育局。

(2)4月17日17:00前:学院教务办收齐学生相关资料,按第2条所述顺序排序,并进行初审。

(3)4月19日17:00前:学院教务办将本学院所有学生资料分别装袋后,连同统计表(附件)电子档和经教学院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档送教务处考试科(行政楼107)办公室。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学生除了参加试讲、面试等测试外,还须参加本人申请任教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的测试,包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学科(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教  务  处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