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放假教学调整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09-23 10:15浏览:字体:
 

各教学单位:

一、10月1、2、3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已经安排机动周的课程不需要调课,无机动周的课程由教师本人申请“补课”,补课原因标明“国庆节放假补课”,由教务处统一审核。

二、10月4日(第5周周五)的所有课程全部调整到9月29日(第4周周日),10月7日(第6周周一)的所有课程全部调整到10月12日(第6周周六)。原本在9月29日、10月5日、10月6日、10月12日的课程如果已经安排足够机动周的不需要调课,无足够机动周的课程由教师本人申请“补课”,补课原因标明“国庆节放假补课”,由教务处统一审核。

教务处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