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部署进行相关工作,以期顺利完成重修、补修工作。
一、重修工作安排
原则上本学期重修教学均采用单开班教学(含单独辅导)方式,对于个别选课学生人数少的专业课程,经申请后可以进行插班教学,所有重修课程安排不能与已有课程冲突,建议重修课程安排在每天的晚上、周二的下午、或周末。
请各课程归属教学单位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需要,合理安排重修教学方式,请各单位教务办公室于9月25日17:30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中生成教学班并做好详细教学安排,以供学生选课。因受国庆放假调休影响,建议重修单开班教学从第7周开始,单独开班课程必须于第14周前完成教学及考核,所有任课教师必须于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单开班重修班(含单独辅导)的成绩录入工作。
对于申请插班教学的任务,各教学单位在安排任务前要计算预计选课人数、教学班现有人数、教室容量。在制定单开班重修教学任务时,应区分不同年级、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性质差异,明确选课对象,不同收费标准的同名课程不能合班。
二、补修工作安排
对于有学籍异动或专升本的学生,各学院应根据相关文件进行“学分确认”,学分确认后依然学分不足的学生应该进行补修。学院在确认学生的补修申请后,在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中进行单开班“补修”课程任务安排及教学班安排,补修课程必须是全学时且不能免修、免听。需要补修选课的学生如果提示“不能选课”,请与本学院教务办联系。
三、选课时间安排
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28日17:30进行重修课程单开班选课,2013年9月29日至2013年9月30日17:30进行重修跟班选课,重修选课方式为: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重修选课”。
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0日17:30进行补修课程选课。跟班补修选课方式为: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补修选课”,然后根据课程进行选课;单开班补修选课方式为: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学生选课”,然后单击按钮“特殊课程”进行单开班补修课程选课。
若学生选课提示“无教学班”、“课程冲突”或“容量已满”,则请与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
教学单位 | 联系电话 | | 教学单位 | 联系电话 |
工业制造学院 | 84616851 | | 美术学院 | 84616111 |
城乡建设学院 | 84616671 | | 艺术学院 | 8461663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84616094 | | 体育学院 | 84616021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84616087 | | 医护学院 | 84814295 |
生物产业学院 | 84616308 | | 师范学院 | 88427671 |
政治学院 | 84616068 | | 学前教育学院 | 88423105 |
旅游文化产业学院 | 84616024 | | 国际教育学院 | 84616292 |
经济管理学院 | 84616904 | | 实验技术中心 | 84616592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84616077 | | 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 | 88429525 |
外国语学院 | 84616619 | | 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研室 | 84616550 |
四、交费工作安排
(一)重修交费
1.所有进行重修选课的同学在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2日在本人所在学院打印重修交费单;
2.10月12日前,学生按照交费单上注明的金额,将重修学分学费存到交存学费的中国银行卡上,10月12日到14日由银行代扣(发票由学院统一领回返给学生)。今年不再提供现场收费,扣款不成功的信息将进行公示,取消本学期重修、补修资格。
3.所有学生如果银行卡有问题(如卡未激活、遗失、挂失、换卡等),请尽早与计财处收费联系修改信息,联系电话:84616026。
(二)补修交费
学校根据学生补修选课情况公示应交费金额,并将补修交费单发到各学院,学生在本学院领取补修交费单后按照与重修一样的方式进行交费。
五、课程注册工作安排
所有交费成功的学生由各学院教务办根据学校财务返回的扣款信息进行注册。
教务处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