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2学期全校性任选课程开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12-04 10:31浏览:字体: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2013年12月4日-12月11日组织教师申请开设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任选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开设课程不能少于7个教学班(平均每班不少于80人),其他教学单位不能少于3个教学班。优质公选课原则上必须申请开课;建议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优质公选课候选课也均开课。提交开设任选课申请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12月11日。

2. 开课申请流程请参考附件1。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申请表输出到EXCEL打印,交课程归属单位审核。申请新开课程的教师,请先完整填写附件2的相关表格,并交课程归属单位审核。课程归属只能为“人文素养类”、“科学素养类”、“艺术与体育类”。

3. 各课程归属学院汇总教师开课申请并审核后,请填写《任选课开课汇总表》(附件4),经分管教学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2日17:30前,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05)办公室。

4. 凡经学校审批同意在下学期开设的任选课将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公布,请开课教师及时查阅,并尽快与教材科联系订购教材事宜。原则上要求每门课程都应有教材或讲义。课时少的课程不宜订购价格较贵的教材,提倡自编讲义或讲稿,以免加重学生经济负担。

5.补(退、改)选结束后,课程最终选课人数小于25人,该课程停开。

任选课开设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05)办公室联系,电话:84616014。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