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部署进行相关工作,以期顺利完成重修、补修工作。
根据《关于加强学分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原则上本学期重修、补修教学均应采用跟班教学。因2013培养方案更新,学校决定所有非2013级均可采用单开班教学(含单独辅导)方式,所有重修课程安排不能与已有课程冲突,建议重修课程安排在每天的晚上、周二的下午或周末。
一、重修工作安排
各课程归属教学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重修教学方式,请各单位教务办公室于第四周周三(3月19日)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中完成单开班重修教学任务安排,以供学生选课。
建议重修教学从第5周开始,单独开班课程(含单独辅导)必须于第13周(5月25日之前)前完成教学及考核, 所有任课教师必须于第14周(5月31日之前)完成单开班重修班(含单独辅导)的成绩录入工作。
对于申请跟班教学的任务,各教学单位在安排任务前要计算预计选课人数、教学班现有人数、教室容量。在制定单开班重修教学任务时,应区分不同年级、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性质差异,明确选课对象,不同收费标准的同名课程不能合班。
二、补修工作安排
对于有学籍异动或专升本的学生,各学院应根据相关文件进行“学分确认”,学分确认后依然学分不足的学生应该进行补修。对于需要单开班教学的课程,学院在确认学生的补修申请后,在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中进行单开班“补修”课程任务安排及教学班安排,补修课程必须是全学时且不能免修、免听。需要补修选课的学生如果提示“不能选课”,请与本学院教务办联系。
三、选课时间安排
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3月20日17:30之前进行重修课程单开班选课,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3月23日17:30之前进行重修跟班选课,重修选课方式为: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重修选课”(特别提醒:毕业班的学生均应选择单开班,不要选择跟班)。
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1日17:30之前进行补修课程选课。跟班补修选课方式为: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补修选课”,然后根据课程进行选课;单开班补修选课方式为: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学生选课”,然后单击按钮“特殊课程”进行单开班补修课程选课。
若学生选课提示“无教学班”、“课程冲突”或“容量已满”,则请与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
教学单位 | 联系电话 | | 教学单位 | 联系电话 |
工业制造学院 | 84616851 | | 美术学院 | 84616111 |
城乡建设学院 | 84616671 | | 艺术学院 | 8461663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84616094 | | 体育学院 | 84616021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84616087 | | 医护学院 | 84814295 |
生物产业学院 | 84616308 | | 师范学院 | 88427672 |
政治学院 | 84616068 | | 学前教育学院 | 88423105 |
旅游文化产业学院 | 84616024 | | 国际教育学院 | 84616292 |
经济管理学院 | 84616904 | | 实验技术中心 | 84616592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84616077 | | 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 | 88429525 |
外国语学院 | 84616619 | | 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研室 | 84616550 |
四、交费工作安排
(一)重修交费
1.所有进行重修选课的同学在2014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3日在本人所在学院打印重修交费单;
2.2014年4月3日前(含4月3日),学生按照交费单上注明的金额,将重修学分学费存到交存学费的中国银行卡上,银行代扣(发票由学院统一领回返给学生)时间另行通知。今年不再提供现场收费,扣款不成功的信息将进行公示,取消本学期重修、补修资格。
3.所有学生如果银行卡有问题(如卡未激活、遗失、挂失、换卡等),请尽早与计财处收费联系修改信息,联系电话:84616026。
(二)补修交费
学校根据学生补修选课情况公示应交费金额,并将补修交费单发到各学院,学生在本学院领取补修交费单后按照与重修一样的方式进行交费。
五、课程注册工作安排
所有交费成功的学生由各学院教务办根据学校财务返回的扣款信息进行注册。
教务处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