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成教资〔2014〕0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1. 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2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上报名后,还须登陆“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进行二次登记并按要求打印、粘贴条形码。
2. 成都市教育局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方可报名);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请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局提交。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的须参加测试。测试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学校得到通知后会及时发布。
3. 根据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只能由学校统一申报、提交申请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网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请申请人按要求粘贴好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由学院按照学校统一格式打印的学生个人成绩单,并经审核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网报成功后会提示指定医院等信息);该体检表可由毕业体检的体检表替代;
(5)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无有效期限制);
(6)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出具并盖鲜章)(一式一份);
(7)二寸证件照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背面写上姓名和材料编号,轻微粘贴在申请表封面上);
(8)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和在教学岗位上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
第(8)、(9)项若已包含在第三项中,则不需单独提供。
第(2)、(3)、(5)、(8)、(9)项的复印件上须有学院审核人签字和学校教务处公章。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教务处办理盖章事宜。
各学院将每个学生的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并装袋,在封面标注材料编号(编号规则见附件1)和学生信息,按编号顺序分师范、非师范专业,分班级打捆成册,于2014年4月25日17:00前,连同本学院材料目录,送教务处考试科(行政楼107)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4. 学生报名完成并整理好申请材料后,请按照附件2的格式,于4月28日17:00前将申请汇总表发送到liufei@cdu.edu.cn。
5. 通过资格审查和考试的学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不能核发教师资格证。须在取得毕业证后补领。
6.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教务处考试科咨询,联系人:刘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84616830。
附件:1. 材料编码规则.xls
2. 申请材料汇总表.xls
教 务 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