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成院教[2011]144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本学期任选课、单开班重修课成绩录入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及时完成:
一、各任课老师请再次核对教学班名单,课程考核结束后的两周内,各教学班任课教师应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jwc.cdu.edu.cn)。
二、任课教师应该在成绩提交教务系统以后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考核材料整理并及时完成所有材料归档工作。
三、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查看并督促教师的录入工作,检查录入无误后及时确认,保证学生第一时间能够查询考试成绩。
四、任课教师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及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不能及时完成本人所有成绩录入工作,应向开课教学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审核备案,各学院收到备案后应及时向教务处备案。对于审核备案通过的任课教师应尽量在2014年5月31日下午5:30前完成本人相关课程成绩录入工作。
五、任选课老师若要印制试卷,请在教务系统“资料下载”中下载“试卷印制单”,填好后打印出来在教务处签字盖章,然后带着试卷到印刷厂提交印刷申请。
六、为避免漏录和错录学生成绩,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如发现网上录入名单与实际上课名单不符,应及时与开课学院联系核实并及时修改选课名单。未选课学生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七、任课教师应仔细核对成绩构成比例是否正确,请在该教学班成绩录入并保存后对总评成绩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点击“提交”按钮。
教 务 处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