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对因学分未达到毕业资格审核条件的2014届的毕业生(取得结业证)作如下温馨提示:
1.请于2014年9月开学初回原所在学院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附件),申请重修读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办理重修手续。
2.重修完相关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资格审核要求后,按规定时间到教务处学籍学位科(107办公室)换发毕业证。
3.换发毕业证需提供以下材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需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结业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xls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务处
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