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及说明 |
第五周星期五17:00前(10月10日) | 完成单开班(含个别辅导)重修教学任务和补修教学任务的落实 | 在制定单开班重修教学任务时,应区分不同年级、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性质差异,明确选课对象,不同收费标准的同名课程不能合班。 |
第五周星期四(10月9日)至第五周星期六(10月11日) | 跟班重修、补修选课 | 跟班补修选课方式为: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补修选课”;单开班补修选课方式为: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学生选课”,然后单击按钮“特殊课程”进行单开班补修课程选课。 若学生在选择单开班重修过程中提示“无教学班”、“课程冲突”、“容量已满”或其他异常信息,请与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2。 |
第五周星期日(10月12日)至第六周星期二(10月14日) | 单开班重修、补修选课 |
第六周星期三(10月15日)至第六周星期四(10月16日) | 教务处统计学分学费信息并报计财处;补修学分学费信息将通过学院教务办向选课学生公示;选课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应交费金额。 | 学生选课后至第六周星期四(10月16日)期间均可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交费单,并在此期间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 |
第六周星期五(10月17日) | 计财处代扣重修及补修学分学费 | 学生银行卡问题请与计财处(行政楼213)办公室联系解决。 |
第七周起 | 教务处进行选课学生的课程注册;各教学单位开展重修及补修教学。 | |
注:按照学校加强学分制管理的相关要求,2013级及以后入学的学生重修教学组织全部采用跟班方式进行。
附件1: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doc
教 务 处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