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即日起进行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选修课的开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开设课程应达到附件1中列出的标准班门数(或提供相应可选课容量),其他教学单位应开设不少于3门课程。2013年优质公选课和优质公选课候选课程原则上必须申请开课。提交开设任选课申请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12月22日。
2. 开课申请流程请参考附件2。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申请表输出到EXCEL打印,交课程归属单位审核。申请新开课程的教师,请先完整填写附件3的相关表格,并交课程归属单位审核。课程归属只能为“人文素养类”、“科学素养类”、“艺术与体育类”。
3. 各课程归属学院汇总教师开课申请并审核后,请填写《任选课开课汇总表》(附件4),纸质档经分管教学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22日17:00前,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05)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教学运行科工作人员处。
4. 凡经学校审批同意在下学期开设的任选课将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公布,请开课教师及时查阅,并尽快与教材科联系订购教材事宜。原则上要求每门课程都应有教材或讲义。课时少的课程不宜订购价格较贵的教材,提倡自编讲义或讲稿,以免加重学生经济负担。
5.补(退、改)选结束后,课程最终选课人数小于25人的,该课程停开。
本次任选课开设工作时间较为紧迫,请各学院抓紧组织,合理落实。任选课开设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05)办公室联系,电话:84616014。
附件1 各学院开课计划.xls
附件2 网上开课申请说明.pdf
附件3 新开课申请材料.rar
附件4 任选课开课汇总表.xls
教 务 处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