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补贴标准
学校2023届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具体名额见附件1)。重点是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边缘易致贫家庭毕业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毕业生、特困救助毕业生、孤儿毕业生、残疾毕业生7类毕业生。按照 600 元/人的标准发放补贴,我院帮扶毕业生人数为 13名(上级部门划定)。
二、申请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于4月21日前提出申请,将纸质版申请版提交至2103办公室,学院将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品德优良;
2.修完教育教学计划内容应于毕业前取得毕业资格;
3.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
4.建档立卡、残疾、低保等家庭困难群体;
5.就业技巧缺失、职业规划不清晰等就业困难群体;
6.就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求职竞争意识;
7.积极响应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投身基层就业,愿意在基层建功立业;
8.在毕业离校期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学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成都大学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3 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