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表彰和鼓励在精神文明、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发明、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专科学生。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外国语学院2016、2017、2018级学生
二、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及名额划分原则
请参评同学认真阅读附件1:《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各班没有名额限制,但需达标才能提交申请。
三、时间进度
1、学院宣传阶段:11月4日—11月8日。
2、学生申请、学院公示、报送材料:11月11日—11月15日。
3、学校审核、公示:11月18日-11月26日。
四、评审工作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2申请表并附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论文、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和附件3统计表,11月12日下午5.前各班班长收齐附件2纸质版及支撑材料、附件3汇总统计表纸质版(备注处需申请人签字,确认银行卡、身份证号是否正确)经班主任签字后交2103王老师处,附件3统计表汇总电子版发送至963982929@qq.com,邮件及文件标题以“**级**班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命名,逾期不提出申请者视为放弃。
五、特别注意
1.单项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也不能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特、一、二、三等奖学金同时获得。
2.申请同学上学年内必修课程(除全校公选课外的课程)全部及格,且未受到违纪处分,未参加综测同学也可申请,申请表成绩是否综测一栏选择“否”。
3.请申请同学填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时一定手写黑色签字笔,注意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表格打印正反面一页,表格中的所有内容必须认真填写完整。
4.在单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学金,给予相应的处分,且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附件1: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pdf
附件2:成都大学2018-2019学年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成都大学2018—2019学年学校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docx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